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栖霞区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须知
2006-03-22 13:51  文章来源:栖霞区发改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栖霞区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须知

为更好地落实商务部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门《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》(商资发[2005]86号)精神,切实做好2006年栖霞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
参加栖霞区联合年检的部门包括区外经贸局、区工商分局、区财政局、区国税分局、区地税分局。
二、联合年检的范围
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宁登记注册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(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,以下简称企业)都必须申报联合年检。
三、联合年检时间、方式和程序
(一)时间及地点:2006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联合办公时间,6月30日联合年检工作结束。联合年检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企业所在地外经贸部门。
(二)方式:全面推行网上年检。
(三)程序:
1、材料上报
(1)网上参检企业:
①登录系统:各年检企业及时登录《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》(网址为:www.lhnj.gov.cn),选择相关服务器;
②注册:直接点击“在线注册”,填写注册信息,进行“注册”。
③填写报表:在登录进入系统后,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和验资报告等,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《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》各个报表。
(另:告知企业并登陆南京财政网wzbb.njcz.gov.cn填报财务报表;同时,告知会计师事务所登陆外汇局网站填报《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情况表》)
④指定主管部门:网上年检企业根据企业情况在“用户设置”栏目下“指定主管部门”选择相应部门;
⑤上报材料:在准确完整填写《年检报告书》的报表、指定好主管部门后,点击“上报”提交年检材料。为保证年检工作的时效性,网上年检企业务必在4月30日前在网上上报材料。
企业在网上填报报表7天内,向联合年检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,供年检部门进行网上审核:
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5年审计报告(含报表封面、资产负债表、利润及利润分配表、现金流量表、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)2份;
②验资报告复印件(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) 1份;
③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;
④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外汇收支情况表及报告1份;
⑤财政登记证复印件1份;
⑥企业批准证书副本。
(2)无条件上网企业:于4月30日到相应联合年检办公室填报本企业报表,其他要求同上。
2、审核及结果
联合办公时间由各联合年检办公室自定,原则上各单位年检人员到联合年检办公室集中办公,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在网上填报的《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》进行网上审核,并签署年检意见。
企业随时查看本公司的年检状况,在通过网上审核的7天后,打印一份《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》,送交到联合年检办公室备案,领取批准证书副本,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年检合格手续。
对有问题暂不能通过年检的企业,联合年检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处理。
3、工商年检工作根据《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五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》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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